关于组织培育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356

学院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产业新需求,培育新质生产力,紧密对接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氢能、合成生物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学校聚焦“智能制造与服务”专业集群,依托牵头建设的国家级常州新能源产教联合体、常州智能制造装备产教联合体和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绿色铸锻和母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平台联合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的重点企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氢能、合成生物、光储充、智能网联、母婴等产业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托学校重点产教融合项目和专业(群)重点发展方向,主要联合联合体、共同体的重点合作企业(1个或产业链关联企业群)、科研院所申报协同创新中心并培育相关科研团队。不包括在建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

二、建设目标

1.鼓励每个二级学院建设1个协同创新中心,围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组建不少于1个科研团队,原有校级科研团队符合建设目标,纳入统一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在合作企业、科研院所和校内同时挂牌办公,二级学院为科研团队提供相对集中的办公场所。

2.协同创新中心的科研团队分“综合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服务”等类型,基本建设目标如下:

 

1

综合研究

1)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行业标准人均不少于1篇(文科二级学院可以用区级以上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开发的行业标准代替);(2)人均申请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建设期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1件(文科二级学院为实用新型专利、软著和外观专利)。(3)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万,实际到账经费不少于50%(文科二级学院减半);(4)转化教学资源成果(教学案例、课程、教材、教学设备等)1项。(5)培育并获得市级以上学生创新成果1项,培养学生科研助理不少于5人,并在相关单位实习就业。

2

基础研究

1)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或行业标准人均不少于1篇;(2)人均申请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建设期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2件。(3)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10万,实际到账经费不少于50%;(4)转化教学资源成果(教学案例、课程、教材、教学设备等)不少于1项。(5)培育并获得市级以上学生创新成果2项,培养学生科研助理不少于3人,并在相关单位实习就业。

3

应用研究

1)人均发表省级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中文核心或行业标准不少于1篇(文科二级学院可以用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开发的行业标准代替中文核心论文);(2)人均申请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2件(文科二级学院为实用新型专利、软著和外观专利);(3)年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万,实际到账经费不少于50%;(4)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完成企业“揭榜挂帅”项目不少于1项;(5)转化教学资源成果(教学案例、课程、教材、教学设备等)不少于1项。(6)培育并获得市级以上学生创新成果1项,培养学生科研助理不少于5人,并在相关单位实习就业。

4

科技服务

1)工科类年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30万,实际到账经费不少于50%(文科二级学院减半);(2)人均校企合作申请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2件(文科二级学院为实用新型专利、软著和外观专利);(3)科技成果转化人均不少于3万(转化范围包括团队及校内成果);(4)校企合作开发行业标准不少于1项或发表省级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中文核心1篇;(5)服务企业不少于100家,其中联合体、共同体成员单位不少于20家;(6)转化教学资源成果(教学案例、课程、教材、教学设备等)1项。(7)培育并获得市级以上学生创新成果1项,培养学生科研助理不少于5人,并在相关单位实习就业。

三、资助经费

建设期限为三年,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后由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项目建设任务提供经费支持,建议先预付5-10万作为预研费用,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建设成效学校提供5万-20万建设经费,学校提供的建设经费不少于70%用于软硬件建设,不允许用于发放个人绩效奖励。

四、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

1.科研团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已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不允许交叉两个团队(包括在建的市级以上团队)。

2.各二级学院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校内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应在 6 -10人(企业人员不少于1人),研究型团队博士生原则上不少于三人,并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3.协同创新中心和科研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取得学校认可的重点科研项目和成果可替换核心期刊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业绩。

4.强化过程管理。立项后每2个月向产学研合作处提交建设进展报告,连续两次不提交报告取消立项。每年对照建设进度进行项目检查,建设期间遇有申报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申报,原则上以平时检查结果排名作为的推荐依据。团队个人成果贡献作为项目验收绩效发放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团队科研成果应体现团队合作,单个成员成果不作为科研团队成果统计,不同团队之间的成果不能相互借用,科研成果不重复奖励。涉及跨二级学院组建团队成员取得成绩归属各自学院,考核期内的各类考核评价按各二级学院成员科研成果贡献大小赋分相关学院;科研团队成员变更需经产学研合作处同意方可变更,更换率不超过30%,建设期满一年,不再增加新成员,确需增加,不计算新增成员排第一的成果。所有成果只计算项目立项之日起取得。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材料。填报《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近5年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5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594604183@qq.com,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报送至产学研合作处图文楼1007,联系人:张国强,电话:13270928563。

2.产学研合作处组织答辩评审,团队负责人答辩,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产学研合作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2024版).doc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申报书(2024版).doc